[ 索 引 号 ] 11500240762659434B/2024-000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南宾街道 [ 发文字号 ] 南宾街道发〔2024〕3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

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街道各内设科室、各施工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渝人社发〔2022〕45号《重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2〕5号等法规政策,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现就有关监督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紧紧围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坚决防患于未然,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依法、依政策及时化解。

二、监管目标

及时将街道辖区各建设项目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排查掌控,对于有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化解与解决,防止不稳定、不可控的情况发生。

三、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志华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文金华  人大工委主任

        冯中平  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杨兴林  专职副书记

冉孟成  办事处副主任

颜学海  宣传委员

马爱军  人武部长

谭  政  办事处副主任

        李明明  办事处副主任

谭兴玉  纪工委书记

李明达  党政办负责人

田  靖  财政所所长

王庭满  农服中心负责人

胡  鹏  规建办负责人

        陈世蓉  社保所负责人

        罗  蔓  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齐  琼  经济发展办干部

刘兴菊  社保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保办,由陈世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兴菊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办公。

四、工作职责

及时对街道辖区内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排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掌握情况,收集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的政策解释和农民工工资相关矛盾的化解工作,同时按照县上的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五、制度保障

对于街道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要进行及时的排查和化解,及时上报县劳动监察局治欠办,实现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失职、处置不当而发生的赴县、市串联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实行无障碍举报投诉制度

监督用人单位必须落实劳务专管员,在现场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开投诉电话,街道办由社保所受理农民工来访及电话,做到及时处理农民工投诉事项。每月由街道社保中心牵头,各内设办公室协助对街道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对以上制度落实情况严格监督,如未落实,限期整改,如未整改,全街道通报。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宾街道办事处

20243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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